国家粮食局拟授予山东省滨州市“全国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示范市”称号,现予以公示,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向国家粮食局仓储与科技司反映,逾期不再受理。
一、公示时间
2017年9月5日至9月9日,共5天。
二、情况反映及联系方式
受理部门:国家粮食局仓储与科技司
联系电话:(010)63906903
通讯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
国家粮食局 2017年9月5日